北方防沙带(巴彦淖尔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经理部草籽、沙柳招标
1.1新建北方防沙带(巴彦淖尔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川井西废弃沙金矿区),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北方防沙带(巴彦淖尔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经理部,已由发改委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乌拉特中旗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草籽、沙柳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条件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本示范工程项目区位于国家“北方防沙带”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交汇区,项目实施区域包括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乌拉特中旗,示范工程实施周期3年(2024年—2026年),拟修复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图斑79个、图斑面积1456.44公顷,项目总投资54277.11万元,其中包括中央资金30000万元,自治区财政5000万元;其他资金由地方财政安排。
示范工程共部署了6个子项目,分别为:索伦山废弃矿区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甘其毛都废弃金矿区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川井西废弃砂金矿区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阿尔其山废弃砂金矿区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德岭山废弃建材矿区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和小佘太废弃砂金矿区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其中,川井西废弃砂金矿区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拟修复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图斑18个、图斑面积197.27公顷。
2024年7月,通过招投标,确定由内蒙古第二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示范工程项目勘测与设计任务。
二、目标任务
(一)目标
根据《北方防沙带(巴彦淖尔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实施方案》,本项目区修复历史遗留矿山图斑18个,修复图斑面积197.27hm²,完成生态修复面积494.06hm²。通过消除地质环境安全隐患、重塑地形地貌景观、重构土壤、恢复地表植被,改善项目区及周边人居环境,提升区域防风固沙能力、改善流域水土保持功能、提高动植物栖息地功能,增强区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进一步筑牢北方生态安全屏障。
(二)任务
1、依据2022年度历史遗留废弃矿山调查与评价成果,结合实地调查结果,并充分与主管部门沟通后确定生态修复区范围;
2、对项目区进行1:500地形图测量及三维建模;
3、详细查明生态修复区矿山生态问题现状,查明矿山生态问题的类型、分布、规模及影响程度,充分收集生态修复区以往水文、气象、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区域地质、开采历史、土地利用现状规划、人类工程活动等相关资料;
4、针对矿山生态现状问题,部署生态修复措施,并依据定额进行经费预算;
5、编制设计书、预算书及附图、附表、附件等。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采购方式:采用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条件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仅适用铁路项目);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2。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递交)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被行政监督部门、国铁集团、中国铁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及所属各公司列为不合格供应商,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况的供应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4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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