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泰山公司“双百行动”改革优化提升顾问辅导服务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新能泰山公司“双百行动”改革优化提升顾问辅导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北京市
2.2标段划分:新能泰山公司“双百行动”改革优化提升顾问辅导服务项目标段包1
2.3服务地点:南京、曲阜
2.4服务期: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开展工作,直至完成所有工作并经招标人确认后终止。
2.5招标范围:一、本次“双百行动”改革优化提升顾问辅导项目服务对象为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及1家子企业。
二、本次“双百行动”改革优化提升顾问辅导项目服务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搜集汇总企业改革资料,根据“双百行动”要求,对公司改革现状开展资料分析,开展重点改革专项任务分析,并提出优化改进建议。
2.现场调研分析及建议,针对前期调研情况,安排改革研讨会,分析改革存在的短板、答疑企业提出的问题、优化改革举措建议,出具企业分析报告及整改建议。
3.所有成果文件需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提供。
三、服务方式
1.服务地点:南京、曲阜
2.投标人服务团队人数不少于5人,服务团队人员应相对固定,并承诺保障咨询顾问团队的整体质量与水平。团队组成人员均具有5年以上管理咨询经验。
3.项目负责人具有10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公司提供盖章证明文件),自2022年1月1日起至少有一份国企改革“双百行动”或“科改行动”项目负责人业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至少2个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为央企国企改革“双百行动”或“科改行动”提供改革咨询服务的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业绩要求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10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公司提供盖章证明文件),提供至少1份2022年1月1日以来参与央企国企改革“双百行动”或“科改行动”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业绩要求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如合同中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请提供单位证明文件。
3.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18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3月25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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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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