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龙南医院-大庆龙南医院东湖院区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名称:大庆龙南医院东湖院区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560,000
标包名称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第一包
其他服务
东湖院区一食堂餐饮服务
1(项)
¥370,000.00
第二包
其他服务
东湖院区二食堂餐饮服务
1(项)
¥190,000.00
采购需求: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招标:否
运行方式:全程电子化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1.投标人必须为合格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餐饮管理,餐饮服务等。)【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2.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承诺:①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招标发布日前)内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及在卫生监督部门无食品卫生事故记录。4.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5.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6.承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合法渠道,可查证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7.潜在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兼投不兼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8日09时00分00秒至2025年03月24日09时00分00秒,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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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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