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至济宁公路工程施工(一期)路面附属工程所需铣刨机租赁招标招标
山东鹏程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邹城至济宁公路工程施工(一期)路面附属工程所需铣刨机租赁招标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现对其进行招标,择优选定中标单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SDGY-STZX-2025-D002
2、项目名称:山东鹏程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邹城至济宁公路工程施工(一期)路面附属工程所需铣刨机租赁招标项目
3、标段划分:1个标段。
4、预算金额:8158931.67 元。
5、工程概况:山东鹏程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邹城至济宁公路工程施工(一期)路面附属工程所需铣刨机租赁招标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微山县、太白湖新区、任城区、嘉祥县,招标内容包括:邹城至济宁公路工程施工(一期)路面附属工程所需铣刨机租赁,主要为桥面混凝土表面处理(包括桥头搭板)。
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第五章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6、招标人:山东鹏程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
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项目负责人需有投标单位任命证明资料;
5、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24】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记录结果为准);
8、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9、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10、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11、投标单位低价中标后不签订服务合同的,从本次中标起6个月内不能参加本公司所有项目的投标。中标单位中标后转包或分包的取消以后参加本公司所有项目的投标资格。
12、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18日起至2025年3月24日止。每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①营业执照 ②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均按要求提供证件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获取招标文件或将以上材料电子扫描件发至邮箱,报名材料内容中还应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并与代理机构联系确认,过期不予受理。
以上均按要求提供证件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3、招标文件领取:报名时领取招标文件,文件费300元/份,文件售出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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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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