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二楼办公区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人鹿寨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受鹿寨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鹿寨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二楼办公区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鹿寨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二楼办公区改造工程
2、采购编号:GXWH-ZB2025-019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控制价:人民币壹拾柒万贰仟伍佰零陆元捌角叁分(¥172506.83)
5、建设规模:鹿寨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二楼办公区改造工程,二楼新建砖砌卫生间,新建轻质隔墙办公区,水电安装等。办公区包括会议室、经理办公室、副经理办公室、普通办公室、财务室、杂物间等。
6、工期:40日历天。
7、工程质量要求:满足有关规范要求,工程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竞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3月24日(工作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携带以下资料获取: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
售价:人民币300元/本(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注: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磋商供应商资格,以上所提供复印件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以受理。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5年3月2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3月28日15时00分止(北京时间);
地点:(柳州市)。
五、开启
时间:2025年3月28日15时00分截标后(北京时间);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必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分别进行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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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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