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洛宁段洛河干支流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对洛河洛宁段乌苏里拟鲿瓦氏雅罗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生态补偿实施方案编制及方案实施招标
2、项目名称:洛阳市洛宁段洛河干支流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对洛河洛宁段乌苏里拟鲿瓦氏雅罗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生态补偿实施方案编制及方案实施
3、采购方式:招标
4、预算金额:2100000.00元
最高限价:2100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
(元)
包最高限价
(元)
1
洛宁政采招标(2025)0007号
洛阳市洛宁段洛河干支流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对洛河洛宁段乌苏里拟鲿瓦氏雅罗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生态补偿实施方案编制及方案实施
2100000.00
210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范围:主要内容为生态补偿实施方案编制;方案实施主要包括鱼类增殖放流、产卵场生态修复、宣传教育、瓦氏雅罗鱼人工繁殖研究、实施期和运行期鱼类资源与水生态环境监测。(详见招标文件)
5.2服务要求:符合农业部已批复的洛阳市洛宁段洛河干支流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对洛河洛宁段乌苏里拟鲿瓦氏雅罗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专题论证报告中要求的标准及内容,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3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执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采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或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入口”查询联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产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在人员方面具有承担项目的相应能力。
(3)投标人须配备渔业、环境或生态类相关专业的高级技术人员3名以上,中级技术人员5名以上;(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4)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在投标文件中附《洛阳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3月21日至2025年03月27日,每天上午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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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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