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空港校区办公家具入围供应商招标
(招标编号:ZZ2500284B050047)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空港校区办公家具入围供应商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详见“七、其他”,招标人为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
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七、其他”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空港校区办公家具入围供应商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空港校区办公家具入围供应商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详见“七、其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19日09时00分到2025年03月25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9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09日09时30分
七、其他
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空港校区办公家具入围供应商招标
1.招标条件
“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空港校区办公家具入围供应商采购项目”已获批准,遵循《中华人
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已具
备招标条件。受昆明理工大学津桥
学院(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投标
人参与投标,择优选定合格的投标人完成本项目采购工作。
2.招标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空港校区办公家具入围供应商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ZZ2500284B050047。
2.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单位自筹,已落实。
2.4招标范围: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空港校区办公家具,涵盖办公室桌椅、文件柜、会议
桌椅、沙发等常规办公家具。本项目入围3家单位(注:若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数不足5家,则本项目按流标处理,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
人数不足5家,则本项目作废标处理,招标人将另行组织招标)。招标人不承诺在服务有效
期内授予入围单位实际服务合同数量,不承诺年度内授予入围单位的服务合同总金额。本次
入围采购的入围价格,将作为入围单位二次比价的最高限价。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2.5入围有效期:3年。期间如遇国家、行业政策调整等,及时终止入围合同,按新要求执
行。
2.6交货时间: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定制品7天内完成供货,通用货品2天内完成供货。
2.7项目地点: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空港校区,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秧草凹云瑞路附近,
招标人指定地点。
2.8质量要求:各项质量、技术及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标准、规范,达到招
标人要求。
2.9售后服务要求:售后服务要求时限和内容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售后服务及产品售后服
务要求内的任何质量问题,入围供应商必须及时、主动处理并承担一切费用。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经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没有处
于被责令停业或禁止投标状态。
3.2本项目仅接受生产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中间商、分包商投标(提供承诺书)。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
的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成立年限未满一年的
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银行资信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
3.4.1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3.4.2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
询,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
审查);
3.4.3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未被
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无不良行为记录;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3.5业绩要求:投标人2023年1月1日(北京时间)至今,完成过2个(含2个)以上类
似办公家具供货业绩。(上述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审查投标文件中的加盖公章的项目
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函,拟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需体现投标人
名称、采购内容及合同签订时间)。
3.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1投标人须提供在2024年10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税务局税
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
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6.2投标人须提供在2024年10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
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
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7其他要求:
3.7.1投标人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或承诺书;
3.7.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所投货物(或服务)现场安装调试
与相关技术服务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8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
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
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现场获取:请投标人于2025年03月19日至2025年03月25日,每天上午9时00分
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除外),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
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获取招标文件。
5.2网络获取:请投标人于2025年03月19日至2025年03月25日,每天上午9时00分
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除外),将以
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进行登记:①企业营业执照、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④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⑤
联系人电话、邮箱。
5.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捌佰元整(800.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09日上午09时30分
6.2递交投标文件的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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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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