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从化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选取主承销商项目招标
项目地区: 广东
招标人:: 广州从化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广东省广州市
一、招标条件
根据广州从化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方”)和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协议,现就广州从化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选取主承销商项目(项目编号:M4400000707528426001)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的要求提出投标登记申请。
二、项目概况
规模: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我司拟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的公司债券。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招标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广州从化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选取主承销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授权的分支机构(总公司只可以授权1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投标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资格,具备有效的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熟悉债券申报发行程序、具备债券承销能力;有熟悉有关业务规则及操作程序的专业人员,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成功发行公司债的案例经验;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主体资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提供承诺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无须提供证明材料,以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于投标截止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上述网站查询页面未显示供应商相关查询信息的,视为投标人满足上述要求。)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3月19日9时00分到2025年3月2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注:上述费用在获取招标文件后不予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9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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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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