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县大河沿子镇南戈壁开发区高标准农田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一标段)招标

发布时间:2025-03-23

精河县大河沿子镇南戈壁开发区高标准农田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一标段)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

一、招标条件

本精河县大河沿子镇南戈壁开发区高标准农田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一标段)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00万元,招标人为精河县绿竹种植专业合作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500亩高标准农田提升改造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精河县大河沿子镇南戈壁开发区高标准农田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一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精河县大河沿子镇南戈壁开发区高标准农田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企业连续三年未出现亏损现象。(3)信誉要求:良好,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4)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须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水利工程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5)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数量及资格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中级级工程师或者水利水电建造师;施工员:1人,具有水利行业施工员岗位证书;质量员:1人,具有水利行业质量员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有水利行业安全员岗位证书及C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其他管理人员由投标人根据工程管理需要配备(6)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处罚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3月20日10时00分到2025年03月26日19时30分.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9日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5年04月09日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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