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民兵训练基地建设项目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蓝田县民兵训练基地建设项目施工已由蓝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蓝发改审发【2025】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蓝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项目资金来自国有控股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蓝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
2.1工程规模:项目占地面积6669.81平方米(约10.005亩),总建筑面积3072.6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业务用房、2#征兵大厅及门卫室、3#模块锅炉和室外工程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等;
2.2项目地点:蓝田县滨河东路南段东侧;
2.3项目投资总额:21419400元;
2.4标段划分:标段名称:蓝田县民兵训练基地建设项目施工;标段编号:E6101223506MS1s0AKG9001;标段类型:施工;
2.5招标范围:标段名称:蓝田县民兵训练基地建设项目施工,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工程施工内容。;
2.6其他:本项目工期545日历天,目前尚未开工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标段名称:蓝田县民兵训练基地建设项目施工,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在本单位注册,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标段名称:蓝田县民兵训练基地建设项目施工,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招标项目)。
3.4其他要求:
3.4.1(1)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申请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额壹拾万元,本项目接受所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形式的保证金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转账、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险机构出具工程保证保险保单等,鼓励使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具体要求按照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交易平台要求进行。
3.4.3为推动工程项目电子化交易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完成工程项目智慧移动交易系统的开发建设,请各投标人积极使用工程项目智慧移动交易系统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4.4申请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资审文件的获取
4.1请申请人于2025年03月22日00时00分00秒起至2025年03月27日00时00分00秒……下载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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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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