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一期项目(EPC)总承包(1×220t/hCFB锅炉)脱硫脱硝工程(1标段)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泽州县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一期项目(EPC)总承包(1×220t/hCFB锅炉)脱硫脱硝工程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并以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组织进行国内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泽州县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工程项目远期规划建设2×22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2×40MW背压式发电机组+1×116MW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实施远期供热面积747万㎡,供热负荷420MW,供回水温度120/60℃。一期工程建设1×22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1×116MW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
本次脱硫工艺采用一级炉内喷钙脱硫系统,尾部二级半干法烟气脱硫系统,采用一炉一塔布置除尘;工艺采用与烟气循环流化床半干法脱硫配套的超净布袋除尘器。脱硫除尘系统投运后,卖方须保证净烟气符合环保超超低排放标准,即SO2排放浓度小于35mg/Nm3、粉尘排放浓度小于5mg/Nm3(以上浓度均指干基6%O2折算浓度)。
烟气脱硝工程采用SNCR/SCR混合脱硝工艺,还原剂为尿素,尿素区为公用外,其余均是每炉各一套。最终排放满足NOx排放浓度小于50mg/Nm3。
2.2招标编号:KLJ
2.3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
包括为1×22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SNCR/SCR(SCR本次预留)混合脱硝工艺,尿素溶液制备系统,炉内脱硫及炉外半干法脱硫及配套布袋除尘器的本体及其附属设备系统的设计、供货、指导安装、试验、调试、运行,直至验收合格(不包含设备和系统的安装、土建基础设计、施工、检验、验收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和条件: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3月1日至今)具有同类型锅炉脱硫脱硝工程业绩。
3.4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3-2118:00至2025-3-2618:00(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收费发布,标书售价:500元人民币/标段(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5-4-1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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