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港区医院港区医院2025年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港区医院2025年医院物业管理服务
预算金额:43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430万元
采购需求:
港区医院位于北环路北侧、安江路西侧地块,一期建设用地60亩,其中,医院大楼共11层,面积约4.2万平方米,发热门诊及配套用房约0.1万平方米,地下室约1.3万平方米,共有机动车停车位约443个、非机动车停车位约402个。该项目按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标准建设,床位达350张,主要功能包括综合医院所具有的门诊部、急诊部、住院部及各专业科室、手术室、化验室、放射科、解剖室等,配备餐饮食堂、医护休息室、会议厅、行政办公室等辅助功能区,同步建设停车场、灯光标识、道路、景观、绿化等配套设施。
服务地点:包括港区、时思、浏家港、金浪、老闸、牌楼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项目合同后服务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search/cr/)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供应商或承接保安服务的分包供应商应当具备江苏省公安厅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外省的保安服务分包商需在苏州市有关部门备案)。
3.本项目要求拟投入的用工人员人数要求:至少66人。其中:保安人员不少于13人,全部具有保安员证,消防设施操作员不少于6人,全部具有有四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或四级及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高低压电工不少于3人,全部具有高、低压电工作业证。(以上66人须提供年龄及证书证明材料及开标3个月(不含开标日当月)任意一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提供作无效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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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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