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中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超低排放技术改造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资中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超低排放技术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412-511025-04-01-598359)(项目名称)已由资中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资发改环资〔2024〕7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资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资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资中县双河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2.2建设规模:对资中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能力600吨/日)进行设施设备更新,其中更新烟气处理设施1套,更换除尘器布袋设施1套。
2.3招标范围:负责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具体包含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垃圾接收、贮存及输送系统工程、垃圾焚烧系统工程、余热发电系统工程、烟气净化系统工程、残渣处理系统工程、渗滤液处理系统工程(必须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才视为验收合格)、自动控制系统工程、电气系统工程等;根据本项目进行造价控制设计和优化、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造价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服务。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标准并审查通过。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行业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范围和标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3月25日开始……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4月15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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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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