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青峰一、二期风电场机位、道路维护及绿化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拟对平潭青峰一、二期风电场机位、道路维护及绿化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满足资格标准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1、项目编号:ZMNY
2、项目名称:平潭青峰一、二期风电场机位、道路维护及绿化工程。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
3.2供应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加盖公章);
3.3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3个月在供应商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原件备查。若在成交后和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现其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
4、信誉要求:
a.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b.近三年内,供应商未出现重大人身伤亡事故(以住建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药监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安监总局等有关部门网站公开通报为准)及质量事故(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c.供应商未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
d.供应商不存在影响正常履约的诉讼、仲裁等争议纠纷。
e.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具备履行本项目的财务、人员、技术和设备能力。供应商未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f.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备注:信誉要求a、b、c、d、e项在报价时由供应商进行承诺,若中标后发现供应商所作的承诺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随时无条件终止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承担终止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f项需供应商提供网站查询结果。
5、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
5.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5年3月24日起至2025年3月25日(节假日照常发售)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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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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