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梅山岛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4-0场第二套集卡充电桩建设项目招标
一、招标编号
MDC
二、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采用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宁波梅山岛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充电集卡数量不断增加,相应增加集卡充电桩数量,经过现场勘察后4-0场满足建设第二套集卡充电桩的条件,同时又满足当前集卡充电使用需求。
2.招标范围:①完成充电桩箱变基础、充电桩基础的制作及配套电缆管线铺设;②充电桩箱变的吊装、安装,充电桩安装;③箱变进线高压电缆、充电桩设备配套低压电缆、网线采购敷设;④7#变开关柜移位及新开关柜拼装;⑤7#变电缆更换;⑥甲供设备的交接试验及送电前的电缆耐压试验,并出具相应试验报告;⑦整个项目通电调试初步验收后移交甲方进行集卡充电试用。具体要求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2.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初步验收移交招标人试用,若因甲供设备到场晚导致超期,则工期顺延。
3.工程地点:7#变电所、4-0场。
四、服务限价(即最高限价)
605000元(含暂列金50000元(含税)),(超出此价格将不被认可)。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五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应为投标单位员工,提供证书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2024年10月-2025年3月连续6个月)。
4.项目专职安全员1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项目专职安全员应为投标单位员工,提供证书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2024年10月-2025年3月连续6个月)。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投标资格。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和分包转包,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3月31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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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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