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稀土高新区稀土永磁电机产业园共享基地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消防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包头稀土高新区稀土永磁电机产业园共享基地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消防工程(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包头市滨河新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用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
2.1招标编号:HYS
2.2项目名称:包头稀土高新区稀土永磁电机产业园共享基地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消防工程
2.3招标范围:包头稀土高新区稀土永磁电机产业园共享基地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消防工程,D1、D2车间建筑面积均为8321.26平方米,E1、E2车间建筑面积均为5992平方米,工程内容包括:火灾自动报警、消火栓系统及管线等消防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计划投资:220.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件如遇过期,未做或正在办理延期的,须提供主管部门发布的延期通知或资质延续名单的公告或相应文件);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3.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3.6投标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3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时,获取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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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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