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检察院室外非机动车棚建设及园路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
2、项目名称:六安市人民检察院室外非机动车棚建设及园路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
3、项目类型:工程类
4、发包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0万元
6、最高限价(费率):100.00%
7、发包需求:本项目主要内容为原检察院原有园路及车棚绿化拆除,新建非机动车停车棚、补充树苗绿化等。具体详见发包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完成。
9、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有以下(1)、(2)资质:
(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要求:
(1)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不得超过2个,分别承担施工和设计工作。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联合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其中设计单位须满足本项目设计资质要求,施工单位须满足本项目施工资质要求。
三、获取发包文件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发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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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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