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二道区滨河东区荣光路北B地块房地产项目全过程开发管理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二道区滨河东区荣光路北B地块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东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对该项目房地产项目开发全过程管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滨河东区荣光路北B地块房地产项目全过程开发管理。
项目概况:
项目地块面积:宗地面积【36830】平方米,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90973.5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73653.7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17319.79】平方米。地上面积包含住宅建筑面积约【70230.42】平方米;配套商业用房,建筑面积约为【2277.55】平方米;配套用房等建筑面积约为【1145.8】平方米;(以上面积为预估,最终以规划审批部门审批文件为准)。
招标范围:长春市二道区滨河东区荣光路北B地块全过程开发管理,包含前期管理工作、规划设计管理、成本管理、工程管理、营销管理、竣工验收和交付管理、客户服务及房产保修管理、前期物业服务咨询管理及园区服务、行政管理、财务管理等本项目地块范围内项目全过程开发管理工作。具体以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以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内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注册会计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监理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或一级建造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5、参加此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25日9时00分起至2025年3月31日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14日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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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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