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工业供热诊断系统信息化开发劳务服务招标
一、招标条件
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工业供热诊断系统信息化开发劳务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园九路2号。
2.2项目规模:提供2名常驻软件开发人员,结合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供热研究中心实际业务需求,开展数智化供热系统软件平台开发、应用功能研制、系统集成以及数据接入等相关开发服务工作,与数字中心系统架构设计、平台开发、算法模型构建等工作进行对接,服务时间为24个月。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24个月。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专有技术引进-工业供热诊断系统信息化开发劳务服务(CHDTDZ026/17-QT-29401):工业供热诊断系统信息化开发劳务服务。提供2名常驻软件开发人员,结合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供热研究中心实际业务需求,开展数智化供热系统软件平台开发、应用功能研制、系统集成以及数据接入等相关开发服务工作,与数字中心系统架构设计、平台开发、算法模型构建等工作进行对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专有技术引进-工业供热诊断系统信息化开发劳务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8.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至少1项劳务服务合同业绩(以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业绩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3-2614:00到2025-04-01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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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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