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殡仪馆食堂食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地区: 河南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LDZB【2025】032504001
2、项目名称:洛阳殡仪馆食堂食品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80000.00元
最高限价:180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洛阳殡仪馆食堂食品采购项目 180000.00 180000.00
5、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洛阳殡仪馆食堂食品采购项目,主要采购(含配送)肉、鸡蛋、蔬菜、水果、调味品及其它副食品,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人需求;
5.4供货期限:1年;后续根据甲方需求,考虑是否进行延续,但最多不超过两年。
5.5供货地点:采购人所在地,具体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5.6采购包划分:本次采购共分为一个包。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支持绿色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2)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资格。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03月26日至2025年04月0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方式:供应商均可直接购买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携带以下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4.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04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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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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