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150000
最高限价(元):3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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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标:依据《工业企业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技术指南(试行)》(总站土字〔2024〕73号)要求,对沈阳市21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开展调查监测工作。
2.采购标准:
沈阳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调查监测,应制定切实可行的监测方案,针对可能受影响的土壤、地下水和地表水进行采样监测。监测方案应包含信息采集、污染识别、点位布设、监测指标和监测频次等。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最终形成《沈阳市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布点采样方案》、《沈阳市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内部质控报告》和《沈阳市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数据分析与成果集成报告》并建立监测单位分类清单,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土壤调查结果、地下水环境调查结果、污染概念模型,还应包括地下水、土壤污染范围、后期风险管控建议等。
3.服务质量:符合《工业企业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技术指南(试行)》(总站土字〔2024〕7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定及环境管理部门相关要求。
①调查程序与方法符合相关技术要点要求。
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土壤调查结果、地下水环境调查结果、污染概念模型,还应包括地下水、土壤污染范围、后期风险管控建议等。
③组织专家对调查成果进行咨询论证,确保调查报告技术路线合理,内容完整,结论可信。
4.实施时间及地点: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沈阳市。
5.验收时间:2025年12月31日前。
6.验收标准:按《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要求及合同约定验收。
7.其他服务:项目后期成果集成、解读或培训、财务审计等工作时都要配合提供相关材料和人员。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360000
最高限价(元):3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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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标:依据《工业企业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技术指南(试行)》(总站土字〔2024〕73号)要求,对001包开展全过程质控,确保监测工作合理准确。
2.采购标准:
沈阳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质控,对001包开展全过程质控,每个地块开展1次全流程的监督抽查,同时每个地块按10%的比例购买插入质控样,且保证每批次均含质控样,形成《沈阳市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外部质控报告》。
3.服务质量:符合《工业企业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技术指南(试行)》(总站土字〔2024〕7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定及环境管理部门相关要求。
4.实施时间及地点: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沈阳市。
5.验收时间:2025年12月31日前。
6.验收标准:按《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要求及合同约定验收。
7.其他服务:项目后期成果集成、解读或培训、财务审计等工作时都要配合提供相关材料和人员。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的情形。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资质(CMA)认定证书(如联合体投标,则检测单位须具有CMA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登录后查看)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26日23时00分至2025年04月03日01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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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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