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1,6-己二醇中试装置建筑及钢结构工程招标
(招标编号:YCYQ-ZBB-20250324-03)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永城市
一、招标条件
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1,6-己二醇中试装置建筑及钢结构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旨在建设一套1,6-己二醇的中试装置,采用郑州大学开发的己二酸酯化加氢制1,6-己二醇的性能数据。装置依托企业现有公用工程设施,重点突破催化剂性能优化、副产物控制等关键技术,为后续工业化生产提供数据支持。施工内容为1,6-己二醇中试装置建筑及钢结构工程,包括(对指定为位置进行地坪破除,余土清理、对建筑及钢结构制安、钢结构防腐、防火进行施工、对防雷接地进行施工)等工程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要求的全部内容。(具体施工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凡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有能力提供合格的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供货人,从招标部门直接获得招标文件后,均可投标。
2.投标人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
3.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5.投标人应具有本招标项目所需建筑工程和钢结构施工承包资质。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不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7.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7.2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
7.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
7.4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串标、围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并受到河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
7.5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7.6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若该网站查不到该响应人信息视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7.7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为投标人基本账户以外的其它账户;被责令停产停业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注: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24日15时00分到2025年03月31日15时00分
2.投标标书费:100元人民币
3.投标文件现场送达截止时间:2025年4月15日14时30分。
4.逾期投寄或现场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买方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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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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