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电子城小区3#、4#、5#楼电梯更新工程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朝阳区
一、招标条件
本朝阳区电子城小区3#、4#、5#楼电梯更新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招标人为北京弘厦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朝阳区电子城小区3#、4#、5#楼8部电梯,现使用电梯运行时间长,运行中故障增多,各部件均都老化,日常维修无法解决故障问题,电梯存在运行安全隐患,影响广大业主的安全出行,本项目是对电梯进行更新。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朝阳区电子城小区3#、4#、5#楼电梯更新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朝阳区电子城小区3#、4#、5#楼电梯更新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制造B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B级及以上资质,若投标人为新版证书只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电引驱动乘客电梯资质];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B级及以上资质或新版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同时还应满足以下要求:(1投标设备制造商应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制造B级及以上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B级及以上资质或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资质]。
(4)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3月26日09时00分到2025年03月3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信用记录。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5日13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5日13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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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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