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城东防护林绿色生态廊道焕新EPC工程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
一、招标条件
不齐河城东防护林绿色生态廊道焕新EPC工程已由项目市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日资金来源为白筹资金1850.00万元,招标人为齐河润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齐河城东防护林绿色生态廊道焕新EPC工程,项目总面积约230000平方米,绿化面积:约123400平方米,项目计划总投资18500000.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齐河城东防护林绿色生态廊道焕新EPC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齐河城东防护林绿色生态廊道焕新EPC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等级及范围:
(1)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1)施工负责人:由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派出,具备本公司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未担任其他在建或已中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且在以往的类似工程项目中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未列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黑名单(项目经理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山东省政府鲁政办字[2014]122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2)设计负责人:由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派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非民营);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方);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日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3月26日08时30分到2025年04月01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 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3.安全生产许可证;4.资质证书;);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5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5日 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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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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