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亭湖区社会治理一体化平台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
一、招标条件
本亭湖区社会治理一体化平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531.17万元,招标人为盐城市东亭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招标项目标的额(预算价)为1531.17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亭湖区社会治理一体化平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亭湖区社会治理一体化平台: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
2.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及拟派任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1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
(4)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法,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有串标、弄虚作假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退。
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3-2400:00到2025-03-3100:00
获取方式:1.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于2025年03月24日至2025年03月31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节假日休息)报名并交纳工本费领取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人也可将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以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在上述时间发送至微信(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 2.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投标人在报名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4-1715:00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4-1715:00
七、其他
7.1招标范围:亭湖区社会治理一体化平台,包括设备【含全套设备(包括主设备、配套设备、附件等)、辅材、配件、备品备件、技术资料等】和软件的设计、开发、优化、采购、供应、安装、调试(含试运行)及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2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货物质量等级为“合格”,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项目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国家合格标准。
7.3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并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80日历天内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并满足招标人对总体进度的要求。
7.4质量保修期:硬件设备三年、软件平台二年(均自验收合格后之日起)。
7.5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6投标保证金:
7.6.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保单或保函、电汇、转账、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除现金外),且开标时需提供相关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具体形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7.6.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间,撤回或撤销投标。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干扰正常招投标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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