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城东防护林绿色生态廊道焕新EPC工程招标
招标人齐河润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齐河城东防护林绿色生态廊道焕新EPC工程
2、项目编号:SDCC-2025-011
3、建设地点: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城东防护林区内
4、项目规模:齐河城东防护林绿色生态廊道焕新EPC工程, 项目总面积:约230000平方米,绿化面积:约123400平方米,项目计划总投资18500000.00元。
5、项目计划工期:(1)设计周期:7日历天;(2)施工总周期:33日历天
6、招标范围: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二、项目分标段情况:
标段 名称 投标人资格要求 控制价
(元)
/ 齐河城东防护林绿色生态廊道焕新EPC工程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等级及范围:
(1)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1)施工负责人:由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派出,具备本公司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未担任其他在建或已中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且在以往的类似工程项目中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未列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黑名单;(项目经理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山东省政府鲁政办字[2014]122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2)设计负责人:由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派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非民营);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方);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8500000.00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3月26日08时30分至2025年04月0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3.安全生产许可证;4.资质证书;)
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1.时间:2025年04月15日09时00分至2025年04月15日09时30分;
五、开标时间
1.时间:2025年04月15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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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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