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鹿岛景区概念性规划编制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HFZC2025003006)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大鹿岛景区概念性规划编制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其他资金130万元,招标人为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孤山镇大鹿岛村村民委员会。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和上位规划要求,结合辽宁省丹东市大鹿岛的自然禀赋、区位 优势、产业基础及乡村振兴战咯,提出大鹿岛的整体形象定位和发展策略,制定基础设施、 产业振兴、景区创建、美丽乡村、环境提升等行动计划,形成标志性项目库,衔接国土空间 规划,将概念性规划相关内容纳入村庄规划调整,确保规划的科学性与可实施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鹿岛景区概念性规划编制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大鹿岛景区概念性规划编制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当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城乡规划编制丙级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26日08时30分到2025年04月01日16时30分
购买,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6日13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6日13时30分
七、其他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 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 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 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 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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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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