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嘉峪关分公司新建通信生产楼土建工程EPC总承包招标
中国电信嘉峪关分公司新建通信生产楼土建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
项目编号:2025-G-0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电信嘉峪关分公司新建通信生产楼土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中电信甘云网〔2024〕2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分公司。项目已取得关于中国电信嘉峪关分公司新建通信生产楼土建工程EPC总承包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中电信甘云网〔2024〕22)号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新建1栋地上四层通信生产楼、1栋地上一层配套用房及配套室外工程,总建筑面积约9777.34㎡。
2.1.1建设地点:嘉峪关市迎宾东路与五一南路交叉口南侧
2.1.2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本工程建设2栋地上建筑,1栋通信生产楼、1栋配套用房,总建筑面积9777.34㎡,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筑及结构工程(地上/地下)、基础工程、外立面装饰工程、室内装饰工程(不含机房地面装饰)、建筑给排水工程、水消防系统、气体消防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通风防排烟系统、建筑电气工程、舒适性空调、采暖工程、空调主管道工程、电梯工程、建筑智能化及配套室外工程等。其中:
(一)通信生产楼土建工程建筑面积约9577.84㎡,地上4层,建筑高度23.95米。
(二)配套用房土建工程建筑面积约199.50㎡,地上1层,建筑高度8米。
(三)室外工程占地面积约8936㎡,建设内容包括室外景观绿化、室外道路及硬质铺装、室外综合管网、室外电气、室外安防、出入口、门卫、汽车充电桩、部分围墙拆除与恢复、室外其他配套设施、室外埋地油罐基础等相关设备基础、室外水泵房、原水池拆除、原室外混凝土地面及老旧管线拆除与清运等。
2.1.3投资总额(以批准的概算为准):5703.95万元
2.1.4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417日历天。
设计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4月25日
设计计划完成日期:2025年05月10日
施工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5月11日
施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6月16日
2.1.5质量要求:
2.1.5.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规范、标准,满足当地规划部门有关规划设计要求,并通过各阶段审查。
2.1.5.2设备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设计、发包人要求,并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的相关技术标准。
2.1.5.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并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的相关技术标准、工程质量应符合相关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竣工验收备案。
2.1.5.4其他工作质量标准:符合《关于印发中国电信集团房屋建筑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国电信〔2024〕131号)等发包人及其上级主管单位发布的相关规定。
2.2招标范围:中国电信嘉峪关分公司新建通信生产楼土建工程EPC总承包的设计、采购、施工以及总承包管理(相关机电配套工程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土建工程与机电配套工程界面划分以中国电信集团相关文件为准)。主要包括:
(1)设计内容: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各专项设计、专项论证、相关的深化设计、概算编制、图纸审查以及所有设计的后续服务(包括配合发包人取得初步设计批复、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提供施工图纸、施工现场技术支持及驻场服务(每月驻场不少于28天,驻场期间根据施工进度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设计变更(含工艺配合)及补充图纸服务)以及在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的BIM设计及技术应用、竣工图编制及验收配合服务等内容。
(2)材料(设备)采购内容:本项目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不含发包人集团采购目录涉及到的材料和设备)由投标人负责采购,主要材料采购前需报小样由招标人书面确认,所有材料必须符合招标人要求。
(3)施工内容(含临建、措施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1)土建工程范围内涵盖的建筑及结构工程(地上/地下)、基坑支护(护坡)、桩基工程、外立面装饰工程、室内装饰工程(不含机房地面装饰)、建筑给排水工程、水消防系统、气体消防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通风防排烟系统、建筑电气工程、舒适性空调、采暖工程、空调主管道工程、电梯工程、建筑智能化等。
2)室外工程范围内涵盖的室外景观绿化、室外道路及硬质铺装、室外综合管网、室外电气、室外安防、出入口、门卫、汽车充电桩、部分围墙拆除与恢复、室外其他配套设施、室外埋地油罐基础、室外水泵房及相关设备基础;并包含室外原水池拆除、室外原混凝土地面及老旧管线拆除与清运等。
(4)总承包管理:组织设计、材料(设备)购置、建筑安装施工及项目管理工作,并负责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成本)、合同、信息资料等进行管理和控制,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后期的所有审批手续、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办理、采购、项目全过程施工管理、通水通电通气、专项验收(包括规划、消防、环保、档案、人防、气象、排污、特种设备、通信等)、整体竣工验收、竣工资料归档、竣工备案、移交(含培训工作)、工程保修管理,协助不动产权证办理等所有总承包管理服务工作。
(5)其他服务要求:
1)代办设计报建(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施工图设计报批报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能评、环评、安评、稳评、水保、交评等)、开工许可报建(包括施工许可证办理、开工验线、市政配套相关报批(开设路口、绿化迁改、接入临水临电、市政管线迁改、接入雨水管线、接入雨水井、接入污水管线和污水井、燃气保护等)、工程验收报批报建(电力、用水计划审批、排水设施、消防、节能、环保、燃气、电梯、防雷、人防、竣工测绘、规划、档案验收移交、竣工验收备案等)及其他一切项目建设所需的所有报批报建手续的办理。上述产生的相关费用,政府规定应由发包人承担的,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必须完成全部工程达到“交钥匙”条件所需的所有工作。
2)负责与周边居民联络协调,维护周边业主及企事业单位关系,避免施工扰民及侵害周边业主利益等情况发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和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资质;同时具备有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安全生产许可证由施工方提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在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需提供企业近5年(2020年3月1日-2025年2月28日)内承担过类似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提供施工业绩,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为准;
以上人员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在本单位的,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在本单位的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在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安全生产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3.3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应根据本工程项目规模、特点及要求合理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持有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其项目管理机构根据甘建建(2016)231号文要求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即施工项目负责人);2)设计项目负责人;3)设计团队人员: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注册造价工程师至少各1名;4)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以上人员还须提供身份证扫描件、相应资格证书扫描件和2025年2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能体现人员姓名的由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扫描件,进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须与投标文件填报人员一致,否则视为违约处理。项目管理机构所有岗位应分别设立,所有人员不得重复;
3.4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联合体投标的:
3.4.1.1投标人如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则可由联合体任一方提供;
3.4.1.2投标人如同时提供设计和施工业绩,则设计业绩应由设计方提供,施工业绩应由施工方提供。
3.4.2设计投标企业在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其中“16.其他资料”内下载打印《嘉峪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施工招标诚信承诺书(投标单位)》、《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根据规定填报企业人员信息;《嘉峪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施工招标诚信承诺书(投标单位)》、《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由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以上文件原件扫描后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
3.4.3施工投标企业应登陆“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按招标及招标文件要求,填报工程项目投标信息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并上传清晰、准确、有效期内的人员证件、企业证件,上报后将自动生成带有二维码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投标企业请自行在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其中“16.其他资料”下载打印《嘉峪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诚信承诺书(投标单位)》;《嘉峪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诚信承诺书(投标单位)》和《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由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以上文件原件扫描后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
3.4.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5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人应当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即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参加网络开标会议的应准备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网络开标会议的应准备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4.6设计与施工企业须均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文件中附出以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最终评标现场的评定结果为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4.7截至开标前,施工企业无已立案未结案的违法欠薪案件(以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嘉峪关市拖欠农民工工资欠薪案件推送名单》为准);
3.4.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工程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为工程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投标文件中需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的,除了满足上述要求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单位;牵头人承担主体责任,联合体成员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
(4)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均由牵头单位负责,牵头单位的行为直接约束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年03月27日23:59:59起-2025年04月16日23:59:59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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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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