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州市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深州市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项目已由深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深审(投资审)字(2023)第7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深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深州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深州市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深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地址:深州市城区及辰时镇、护池镇、前磨头镇等共计17个乡镇。项目内容及规模主要包括深州市城乡公交体系提升改造、公交基础设施建设、城乡基础建设及配套设施建设:(1)深州市城乡公交体系提升改造:提升改造城乡公交枢纽1座,主要包括城乡客运的智慧公交指挥系统建设、综合公交枢纽提升改造系统建设,以及相应的配套工程和电气化改造;(2)公交基础设施建设:公交线路沿线新建候车亭122座,设置停车位435个,在深州市交通局设置智慧公交指挥系统,用于深州市公交系统的数据、信息、业务、视频的汇聚与分析;(3)城乡基础建设及配套设施建设:建设汽车充电桩200座,以及其他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招标估算:14836.42万元;质量标准:勘察质量标准:合格设计质量标准:合格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工期:计划总工期:730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90日历天;施工工期:64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设备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全部内容,并配合甲方完成设计手续及施工等相关手续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要求:(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满足1或2的条件即可。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2、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必须满足1、2、3的条件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新资质提供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得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新资质提供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甲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得安全生产许可证;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无需提供)。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开标当天查询)。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岩土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公路行业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须为勘察单位在岗员工)。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公路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须为设计在岗员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施工在岗员工),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不得擅自更换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施工在岗员工)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投标人不得擅自更换拟派驻本工程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3家(含3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2)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3-2800:00至2025-04-0323: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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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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