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台(烟夹)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QHDG)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秦皇岛市
一、招标条件
本秦皇岛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台(烟夹)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9.985万元,招标人为秦皇岛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招标项目:秦皇岛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台(烟夹)项目招标编号:QHDGY-2025-3-4。招标人:秦皇岛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招标范围:工作台(烟夹),本项目招标入围2家供应商,中标有效期自中标之日起3年。采购数量:2484件,拦标总价:999850元。交货期:按招标人要求执行或投标人应在标书中明确供货周期(天)。交货地点和方式:秦皇岛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海道67号)院内或招标人指定地点,供方负责运输。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秦皇岛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台(烟夹)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秦皇岛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台(烟夹)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备标的物供货能力的生产商、代理商或经销商(有效的代理或授权证书),或提供相关供货证明材料。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行政处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之间不得存在可能影响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公平、公正性的关联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存在控股、直接或间接管理关系的情形;在投标报名前三年内,投标人及其分支机构实际住址或登记住址相同,或者实际电话号码或登记电话号码相同,或者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络人或项目负责人、业务经办人相同或存在亲属关系等情形;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且无法证明其独立性的情形)。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通过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不存在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认定存在行贿行为,且未在招标人或者行业认定的不良行为禁止期限内。
(9)本项目不接受被招标人及其上级公司列入烟草行业行贿供应商名单中的供应商参与。
(10)本项目不接受在招标过程中提供的投标资料弄虚作假、串通报价、围标等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28日09时00分到2025年04月03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7日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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