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电厂一期污泥尾产物处置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能清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污泥尾产物处置项目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502761,招标人为国能清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清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国能清远电厂位于广东省清远英德市沙口镇,是广东省大型骨干燃煤电厂。电厂规划容量为4×1000MW机组,一期#1、#2机组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分别于2023年12月份相继投产。二期扩建工程,建设规模为扩建2×1000MW等级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全烟气脱硫、脱硝装置。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国能清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污泥尾产物处置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清远电厂一期工程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除生活垃圾及危险废弃物外)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泥(约5000吨)装卸运输及处置、运输车辆监管系统及电子封签系统,并按相关要求将一般固体废物进行科学的无害化处置。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1.3服务期限:计划自2025年4月21日起至2026年4月20日止,总服务期限12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项目地点:广东省清远英德市沙口镇清远电厂。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进行污泥(一般固体废物)处置的批复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5吨/日及以上污泥(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置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3-28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4-03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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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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