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第十中学局部暖气更换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兰州市第十中学的委托,对兰州市第十中学局部暖气更换改造项目以竞争性磋商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XH-2025-041
项目名称:兰州市第十中学局部暖气更换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99万元,最高限价:16.99万元
项目概况:局部暖气更换改造 一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关于实施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相关事宜的通知》(兰财采〔2021〕27号),投标人须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加盖公章;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招标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日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时 间:2025年03月25日至2025年03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 点:兰州市
3.方 式:携带法人授权函、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现场获取。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 点:兰州市
五、开启
时 间:2025年04月0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 点:兰州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友情提醒: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招标-宁县区域全域生态治理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综合开发项目社会投资主体选定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宁州城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庆阳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4月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SLZ2025-020
2.项目名称:宁县区域全域生态治理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综合开发项目社会投资主体选定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需求:(1)全域土地综合整治;(2)生态修复及流域治理;(3)EOD全过程咨询;(4)煤矸石处理及综合利用;(5)“一带一路”长庆桥综合物流园建设;(6)雨洪综合利用;(7)沙石综合利用;(8)农业产业提升。(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方式:
1.时间:2025年3月25日至2025年3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
2.地点:庆阳市。
3.方式:自行到招标代理机构获取(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项申请人资格要求”所有资料原件备查)。
四、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4月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2.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庆阳市。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5年4月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庆阳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友情提醒: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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