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医院安保交通一体化管理服务招标
项目名称:安保交通一体化管理服务
预算金额:3373.92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373.92万元/3年,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安保交通一体化管理服务
2.项目编号:JSZ(登录后查看)
3.项目预算金额:3373.92万元/3年;
4.项目最高限价:3373.92万元/3年,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6.服务期限:3年;
7.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9.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0.本项目无履约保证金。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人如是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人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提供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2.《授权委托书》(给定格式;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可不提供)。
3.被授权人具有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由相关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新成立的企业若不满足六个月,提供成立之后被授权人相关月份的社保缴费证明);
4.投标人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6.投标人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7.《资格声明函》(给定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政策:无;
2.通用资格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省级公安厅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外省保安服务企业须已在无锡市保安主管部门备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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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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