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原区2025—2026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一标段(加厚高强度地膜)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类型
货物招标
信息类型
招标人
包头市九原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竞争性磋商公告-九原区2025—2026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一标段(加厚高强度地膜).docx下载附件
司受包头市九原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九原区2025—2026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一标段(加厚高强度地膜)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项目名称:九原区2025—2026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一标段(加厚高强度地膜)
项目编号:BJ2025032411141000-0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预算金额:250000.00元
(3)采购内容:加厚高强度地膜采购
(4)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20天内供货并验收完毕
(5)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采购。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供应商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下列有效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二份)。如资料不全,采购人拒绝。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4)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地点
获取文件时间:2025年03月25日-2025年04月01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
获取文件地址:包头市;
获取文件方法:在包头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04月07日14时30分
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包头市
六、开启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04月07日14时30分
地点:包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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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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