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2025-2026年度评估服务入围项目
(招标编号:DY2025-07)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受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现 对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6年度评估服务入围项目进行国内公 开招标。
一、招标范围及内容: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6年度评估服务入围项目
2、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每年签订一次,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4、招标内容:选聘3家评估服务机构,为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下设 分、子公司提供评估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所属房产、土地、产权等各类有形、无形资产进行价值评估服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的服 务能力,并在人员、场地、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评估服务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须在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完成备案(提供通过备案的名单或网站备案截图)或 承诺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前完成备案工作(提供承诺函);
3、项目负责人具备评估相关证书;
4、在“信用中国”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业及个人(法 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授权委托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投标活动;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活动:
6、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有“贪污贿赂罪”记录的企业及个人(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授权委托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投标活动;
7、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活动;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邮件方式:潜在投标人须发送以下材料(格式PDF)
①《项目登记表》;
②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③法定代表人登记获取文件的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④授权委托人登记获取文件的须提供经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 章的《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2)现场获取:潜在投标人须将上述资料一式三份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处获取。
3、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4月2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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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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