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新区第二集中办公区机关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项目标段一(蔬菜类)
采购方式:招标
总预算金额:2090143.32元。
最高限价:2090143.32元。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采购需求:
序号品目分类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预算单价(元)预算金额(元)
1其他服务湖南湘江新区第二集中办公区机关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项目标段一(蔬菜类)本项目为湖南湘江新区第二集中办公区机关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项目标段一(蔬菜类),详见招标文件。1项2090143.322090143.32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
详见招标文件。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产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2.4、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2.5、合同分包:本次招标不接受合同分包。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2025-04-2209:00分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5-04-2209: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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