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新一代FOC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含飞行津贴)招标
(0747-2560SCCZAB14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新一代FOC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含飞行津贴)经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方式进行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0747-2560SCCZAB142;
2.2项目概况: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新一代FOC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含飞行津贴)。
2.3招标范围:采购新一代FOC系统运维服务、新一代FOC系统每年50人天开发量服务、飞行津贴核算模块运维保障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需求。
2.4协议期限:3年。
2.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要求。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2投标人须有良好的财务制度,须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复印件);
3.3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份关于FOC(航空运行指挥系统)运维服务项目相关的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需至少包含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页,若合同未能体现项目特征,须额外提供合同采购方盖章的说明,否则不予认可)及该合同下产生的费用银行汇款凭证或结算发票复印件;
3.4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代理机构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5被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7递交投标文件的设备须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投标人使用同一台电脑设备递交投标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人投标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3.8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3.11投标人必须按照本项目招标的要求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5年3月31日起至2025年4月7日,每日9:00至11:30,13:00至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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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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