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汇鼎物流有限公司物流港信息化升级改造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石河子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汇鼎物流有限公司物流港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新疆汇鼎物流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新疆汇鼎物流有限公司物流港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包含汇鼎物流门户网站、智能铁路场站系统、多式联运系统、合同(订单)物流运输管理系统、供应链服务系统、仓储管理系统、数字孪生、招采平台满足汇鼎物流生产现场信息化要求,支持与现有系统数据对接的技术需求等。投标人须对系统进行安装部署、业务定制、调试及验收,并对使用部门相关的人员进行操作与使用培训。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O01)新疆汇鼎物流有限公司物流港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汇鼎物流有限公司物流港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营业执照需包含本次项目经营范围)。
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信息化项目管理经验,至少有3年及以上该行业智慧物流平台项目的管理、实施经验,必须独立担任过2个以上本行业项目负责人。
3.财务要求:提供近两年(2023年-2024年或2022年-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
报告(需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中标(成
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近三年类似业绩不低于5项。
5.信誉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6.其他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招投标。②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投标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3月31日10时00分到2025年04月05日19时00分。
获取方式:提供“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全部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发送至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2日10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2日10时30分。
七、其他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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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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