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垦米业集团有限公司本部及各分、子公司2025-2026年度包装物集中采购项目(标段一)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人为江苏省农垦米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江苏省农垦米业集团有限公司本部及各分、子公司2025-2026年度包装物集中采购项目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江苏省农垦米业集团有限公司本部及各分、子公司2025-2026年度包装物集中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
服务期: 1年。(在合同期内如遇省、市相关部门在包装管理、食品安全等方面有新文件发布,采购方将依据新的文件要求提前终止或适当顺延本合同的执行期。)
采购预算:标段一约:650万元/年;(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控制价:根据所提供控制单表单进行统一折扣率报价,报价不得高于投标限价(即100%)。
3.招标范围:
江苏省农垦米业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及其下属所有分、子公司集中采购包装物,具体详见招标清单及第五章技术规范。
4.划分:本次招标分为2个标段,本次为标段一如下:标段一:复合袋,推荐不多于9名中标候选人;
注:每个投标人可参加一个或两个标段,兼投兼中。投标人应根据标段分别编制投标文件参与投标。各标段评标将评出共计不多于各标段拟入选单位数量,按照“一次采购二次选择”的方式,各分、子公司需二次招标确认最终供货单位,可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入围企业进行二次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无包装质量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被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采购方有实际金额处罚的,有处罚通知书的),不良记录由采购方认定,若供货商承诺不属实,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入选供货商、候选供货商资格,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提供承诺书原件)
(四)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后不分包、不转包本项目中的工作内容,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
(五)投标人具有储藏、配送及售后服务能力。(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六)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投标。(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七)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二人可为同一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3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3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八)投标人应完全满足上述要求;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
(九)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注: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⒉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
的;
3.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信誉要求:
4.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4.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以下失信行为的,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⑴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公示不少于3个月。
⑵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①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②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③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④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4.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五、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5.1获取时间:自招标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前一日24时止。
5.2招标文件资料、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费、场地使用费用:
标段一: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售后不退。
5.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标段一: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4日上午09时0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以邮箱实际接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注意: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3、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4日上午09时00分。
七、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八、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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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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