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伊通河流域服务设施提升工程总承包(不含污泥处理厂)招标
吉林省
长春市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伊通河流域服务设施提升工程总承包(不含污泥处理厂)
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伊通河流域服务设施提升工程总承包(不含污泥处理厂)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城投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百里伊通河整治工程PPP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材料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国内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伊通河流域服务设施提升工程总承包(不含污泥处理厂)
2.2招标编号:JLQX-CT-250422-4
2.3招标内容:长春市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伊通河流域服务设施提升工程总承包(不含污泥处理厂)伊通河南南段采购材料等货物一批,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2.4交货期:具体按照招标人合同要求
2.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现行及招标人相关标准;
2.6供货地点:伊通河南南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的供应、运输等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2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5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9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网上报名发送至邮箱内
4.3方式:获取招标文件采用网上获取。将获取文件资料及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填写报名登记表并回传后,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的报名邮箱,报名成功。(1)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售价: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2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谁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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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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