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南充市嘉陵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南充市嘉陵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南嘉发改综合﹝2025﹞4号)、《南充市嘉陵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及概算的批复》(南嘉发改综合﹝2025﹞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充市嘉陵工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充市嘉陵工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南充市嘉陵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南充市嘉陵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南嘉发改综合﹝2025﹞4号)、《南充市嘉陵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及概算的批复》(南嘉发改综合﹝2025﹞8号))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充市嘉陵区工业集中区。
2.2、建设规模及投资额: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94.5亩,总建筑面积约35998.06平方米,其中:建设三个车间建筑面积约35373.82平方米、设备用房约480.24平方米、固废库约144.00平方米,并配套建设货车停车位14个、小车停车位107个、非机动车位320个及充电桩等其他配套附属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控制在19396.68万元以内。
2.3、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设计图纸的全部内容和业主同意增加的项目内容。整个施工阶段的监理服务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相关服务及监理试验抽检工作,其见证取样内容按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规范及相关施工规范和规程的要求,并应根据承包人的施工计划及工地进展情况及时通知试验室进行抽检。工程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包含但不限于工程的全过程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的监理工作。
2.5、标段划分:监理1个标段。
2.6、标段投资额:1920491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建安工程费不低于1.3亿元的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房屋建筑工程)执业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02日00时00分开始……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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