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商超市2025年儿童乐园设备采购安装招标
招标人
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武商超市 2025 年儿童乐园设备采购安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62.326228 万元,招标人为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武商超市 2025 年儿童乐园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武商超市 2025 年儿童乐园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武商超市 2025 年儿童乐园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经营许可: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 2022 年 3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前签订的至少一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儿童乐园设备供货安装业绩,单个合同金额在 20 万元及以上)。
①投标人须提供类似项目业绩相关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标的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及所对应发票(至少一张),若是框架协议还需提供相应订单及所对应金额发票(至少一张)。
②固定金额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下达时间为准。
③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见,若因不可清晰辨认而造成对投标人不利的审核判断,由投标人自己承担一切责任。
3.信誉及诚信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本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含)之前存在本条所述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无效,开标当天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复核。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须能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投标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投标资格要求中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人,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4 月 0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4 月 21 日 17 时 00 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4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 年 04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
七、其他
受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对武商超市 2025 年儿童乐园设备采购安装项目进行招标。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武商超市 2025 年儿童乐园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1.2 项目编号:ZSHJ-2025-624
1.3 项目规模:
(1)本招标控制价为:162.326228 万元(含税)人民币。咸宁店招标控制价为:26.651921万元(含税)人民币,鄂州武昌大道店招标控制价为:20.04927 万元(含税)人民币,鄂州莲花新城店招标控制价为:28.440931 万元(含税)人民币,鄂州滨湖店招标控制价为:21.414701 万元(含税)人民币,黄石团城山店招标控制价为:18.532336 万元(含税)人民币,武商超市腾龙大道店招标控制价为:19.153215 万元(含税)人民币,武商超市农科城店招标控制价为:28.083854 万元(含税)人民币。超过总控制价及分项控制价投标将被否决。
(2)供货期:接招标人通知 30 日历天内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3)交货地点:武商超市腾龙大道店、武商超市农科城店、咸宁店、鄂州武昌大道店、鄂州滨湖店、鄂州莲花新城店、黄石团城山店。
(4)质保期:自产品安装调试完毕且验收合格之日起 12 个月。
2.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2.1 招标内容:武商超市 2025 年儿童乐园设备采购安装项目,包括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及质保期服务。
2.2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 1 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经营许可: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 2022 年 3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前签订的至少一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儿童乐园设备供货安装业绩,单个合同金额在 20 万元及以上)。
①投标人须提供类似项目业绩相关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标的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及所对应发票(至少一张),若是框架协议还需提供相应订单及所对应金额发票(至少一张)。
②固定金额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下达时间为准。
③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见,若因不可清晰辨认而造成对投标人不利的审核判断,由投标人自己承担一切责任。
3.3 信誉及诚信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本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含)之前存在本条所述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无效,开标当天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复核。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须能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投标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投标资格要求中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人,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4 月 1 日至 2025 年 4 月 21 日,每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4 月 22 日 9 时 30 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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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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