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兴县五龙乡梅里川水毁修复工程(一期)(第二次)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宝兴县五龙乡梅里川水毁修复工程(一期)(第二次)(项目名称)已由宝兴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宝发改投资〔2024〕10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宝兴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省资金和县级匹配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宝兴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宝兴县五龙乡梅里川沟水毁修复工程(一期)(第二次)施工进行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雅安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宝兴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宝发改投资〔2024〕100号)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宝兴县
规模:本工程修复河长352.58m,左右岸修复堤防总长387.93m。修复支沟795m,共分3段,支沟一(庙子沟)修复河长247.56m,左岸修复堤防195.33m,右岸修复堤防共246.02m;支沟二(干溪沟)修复河长124.38m,左岸修复堤防156.09m,右岸修复堤防126.99m;支三(杨麻子沟)修复河长423.11m,底板修复363.11m,左岸修复堤防35.35m,右岸修复堤防60m。修复跌水坎1处,配套护床坝3处,修复穿堤涵管1处。本工程分为两期进行实施,一期包含3条支沟主体工程,二期为主河道堤防工程。
工期:180日历天
标段:施工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已完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不低于招标控制价2/3的河道类施工总承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1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允许☑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1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04日至2025年04月11日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4月25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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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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