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瓮福集团智能制造项目工业大模型应用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瓮福集团智能制造项目—工业大模型应用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808.97万元;私有资金0万元;境外资金0万元;自筹资金0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0万元,招标人为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是基于大模型的人工智能技术在集团公司的工业化应用,具有显著的创新与探索属性,是新质生产力与传统生产相结合的技术应用与改造。项目落地的三个场景均为高能耗生产方式,分属集团三个不同的生产单位。为加快推动项目落地实施,项目拟按照“统谈分签”,即通过统一的招标,根据招标结论分别与场景落地单位签订商务合同的模式进行采购。其中磷石膏制酸能耗优化大模型与瓮福化工公司签订商务合同,黄磷装置能耗优化大模型与瓮福化学签订商务合同,煤化工能耗优化大模型与天福化工签订商务合同。(具体商务合同签订时以分签单位在集团的立项名称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瓮福集团智能制造项目—工业大模型应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瓮福集团智能制造项目—工业大模型应用)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利法人或非营利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等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含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六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的相关资料;
(4)能力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资金及专业技术能力;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如被列入名单中自愿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后允许专业分包,不允许转包。;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15日00时00分到2025年04月21日23时59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6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06日10时00分
七、其他
项目情况
1.1项目名称:瓮福集团智能制造项目—工业大模型应用
1.2项目编号:ZBCG202504000080
1.3采购方式:招标采购
1.4邀请范围:公开
1.5项目所在地区:招标人指定地点(贵州瓮安县、福泉市)
1.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招标条件:本项目瓮福集团智能制造项目—工业大模型应用,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自筹资金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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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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