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校车运输有限公司新型校车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咸宁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通山县校车运输有限公司新型校车采购,须自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50万
元,招标人为通山县校车运输有限公司,本项自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通山县校车运输有限公司新型校车采购
3、采购方式:招标
4、招标内容采购38辆中小学生专用校车(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5、预算金额:850万元
6、最高限价:850万元
7、交付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
(2)投标人所投车辆车型必须已纳入国家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3)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光重大违法记录,无否良行为、
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经济处罚承诺书(格式自拟)。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4月14日至2025年04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两者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装订成册报名,报名成功后,资料不退还。(注:报名时以上资料缺一不可,否则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开始时间:2025年05月07日08时30分.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7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5年05月07日09时00分.
七、其他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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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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