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兴庆区税务局智能办税厅升级改造项目-装修和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预算金额(元):3591541.87
最高限价(如有):3591541.87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国家税务总局兴庆区税务局智能办税厅升级改造项目-装修和改造项目国家税务总局兴庆区税务局智能办税厅升级改造项目-装修和改造项目装修工程1现实施国家税务总局兴庆区税务局智能办税厅升级改造项目-装修和改造项目,具体内容以磋商文件“第四章工程量清单及采购需求”内容为准。(备注: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591,541.87元,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投标(响应)无效。)3591541.87
数量合计:1预算合计:3591541.87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执行政府采购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优惠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按照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落实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优先采购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政策;支持优先采购绿色建材政府政策;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若行业主管部门颁发新标准资质,则为乙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及注册证,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包含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以竞争性磋商会议现场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4-1600:00:00至2025-04-2300:00:0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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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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