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喀什叶城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平台”招标
(招标编号:2024-XJXZ-0010)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行关于叶城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平台”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等相关政策、法规,进行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经济业务核算及监督,2.向相关单位按要求采集报送财务数据,提供财务公开数据,如实反映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状况,接受相关部门监督。3.建立健全各股份经济合作社资产、资源、经济合同台账。4.依据《支持乡村振兴税费优惠政策指引》等政策及时了解掌握乡村振兴税费优惠政策。5.采取不定期集中培训等多种方式对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报账员进行报账业务培训,并实时进行指导。6.配合做好相关部门的检查和审计等财务相关工作。7.按核算单位及时整理财务档案,装订成册,统一归档保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行关于叶城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平台”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行关于叶城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平台”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报名截止日(或递交响应文件之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投标人或其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
(五)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六)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
(七)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代理记账许可证书或代理记账公司所属地代理记账备案登记。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2月27日11时00分到2024年03月05日19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9日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19日11时00分
七、其他
服务期限:3年。
中标人数量:1家。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投标限价:第一年不超过179.63万元(不含税);第二年不超过118.17万元(不含税:
第三年不超过108.47万元(不含税)。(投标人各分项价格均不得超出最高限价)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报名时需材料: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信用中国查询截图。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如网上报名请将资料打成压缩包发送至邮箱。文件费支付方式(微信或对公支付)将会邮件回复。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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