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维胶厂污水处理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
(招标编号:JHLD2024CG00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腊县
一、招标条件
本达维胶厂污水处理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39.214万元,招标人为达维天然橡胶(云南)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JHLD2024CG001。
2.项目名称
达维胶厂污水处理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3.预算金额
339.214万元;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4.采购需求
改造除磷设施和污泥清理、除臭遮盖、对于有溃坝风险的池子重建、加强后端曝气及修复、 清淤、夯实池壁坝体等污水处理系统改造。 5采购内容
对达维胶厂污水处理改造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试运行、交付 使用、售后服务等实行全过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 费用全面负责。具体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设计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涉及的施工图设计,提供施 工过程中的设计服务及相关后续服务等,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2)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工作:负责本项目所有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工作。
(3)施工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做好,包括但不限于招 标人认可并通过审核的施工图及经审核确认的工程量清单的全部施工范围,工程竣工验收、 移交、交付使用、工程归档,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 和保修工作,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6.合同履约期限
总工期90日历天,包含工程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试运行、验收整改直至 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工作时间。
7.项目地点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腊县勐捧镇达维天然橡胶(云南)有限公司。
8.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工程设计须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提出的要求,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行 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2)施工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使用需求,污水处理后排放标准须达到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中的第二类污染物一级排放标准,其他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现行工程建 设强制性标准、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3)设备质量要求:所有设备(包括硬件及软件)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所采用技术工 艺须先进、可靠,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工艺、设备,全套设备应符合国家相 关标准,并确保达到招标人使用要求。
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的牵头单位须是具备施工资质的企业。
(2)联合体成员(包含牵头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二家。
(3)联合体各成员在财务、信誉等方面均须满足本项目最低要求,负责设计和施工工作的 联合体成员须分别满足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设计和施工资质要求。(注:根据联合体协 议书中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进行判断某成员单位是否需要具备某项资质。)
(4)针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现场专 业(管理)人员和机械设备等资格要求,联合体供应商作为一个投标整体,根据联合体协议 书中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资格要求共同提供并满足竞 争性磋商文件最低要求。
(5)联合体各方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 各方权利义务。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注:根据 联合体协议书中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进行判断是否属于同一专业。) (7)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8)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 带责任。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口本项目专门面向口中小企业 口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 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口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全部由 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 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 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无。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未 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3.2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
采购施工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条件
供应商应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环境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 工程)专项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以 上(含乙级)资质。
(2)施工资质条件
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 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注册执业证书或给排水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证书,须是供应商的在职人员;联合体 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是具备设计资质企业的在职人员。设计负责人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 如供应商擅自更换设计负责人,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标书。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负 责人,须是供应商的在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是具备施工资质企业的在职人 员。施工负责人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如供应商擅自更换施工负责人,其响应文件视为无 效标书。
(4)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环保工程相关 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证书,须是供应商的在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技术负责 人须是具备施工资质企业的在职人员。施工技术负责人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如供应商擅 自更换施工技术负责人,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标书。
3.4供应商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项 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14日至2024年03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 将以下资料扫描编制在一个PDF文档或文件夹后发送至邮箱,PDF文档或 文件夹名称应包含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电话等内容。文件发送成功后,及时电话联系 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确认,并获取纸质竞争性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提供);
(2)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授权);
(3)营业执照(副本)(如联合体投标,各成员均须提供):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如联合体投标,各成员均须提供)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如联合体投标,具备施工资质的企业提供);
(6)设计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或职称证、身份证和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7)施工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和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8)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身份证和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9)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提供,需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80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注:供应商须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邮件确认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否则不能参加投 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3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微信同号)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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