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北泉支行局部维修改造工程施工 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集中采购委员会审议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总投资35.93万元,本次招标额约为35.93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北泉支行
2.工程规模: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北泉支行局部维修改造工程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
3.本项目共划分成一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计划工期
XJLCWZB2024-12
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北泉支行局部维修改造工程施工
设计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4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5月15日 (具体时间以合同时间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应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疆外企业需要提供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提供信息报送册)。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财务要求:近3年(指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4)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近3年不存在违法或不诚信行为。(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 站 、 中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6)投标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具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中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
2、本招标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报名起始时间: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28日。
2、报名费用:300元(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工程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
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微信同号)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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