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肥乡区大寺上镇卫生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郸市肥乡区大寺上镇卫生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招标人为邯郸市肥乡区大寺上镇卫生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①项目名称:邯郸市肥乡区大寺上镇卫生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采购项目项目;②项目单位:邯郸市肥乡区大寺上镇卫生院;③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④项目内容及规模: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的供货、安装、调试及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等;⑤质量标准:合格;⑥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⑦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的供货、安装、调试及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②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合法的备案证明。
3.1.2财务要求:具备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条件【提供具备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条件的承诺函】。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将否决其投标。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备注:①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1)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范围(内容)需体现报名本次项目及购买招标文件。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08至2024-04-12,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4-29 14:00。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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